關于做好《陜西省社會信用條例》學習宣傳貫徹有關工作的通知 陜發改財金〔2022〕454號
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各設區市、韓城市、楊凌示范區信用體系建設主管部門,有關行業協會商會、信用服務機構:《陜西省社會信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2021年11月26日經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稐l例》的頒布實施對提升我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法治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依法推動我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加快打造“信用陜西”具有重要意義。為幫助廣大干部群眾學習領會《條例》的立法精神,把握實質要義,營造“學條例、用條例、守條例”的濃厚社會氛圍,現就全省學習宣傳貫徹《條例》有關工作通知如下。一、總體要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提高社會信用水平,維護信用主體合法權益,創新社會治理機制,優化營商環境,推動《條例》和信用法治意識的全面普及,營造“知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良好社會氛圍。二、工作任務(一)舉辦信用建設成果集中展示活動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各市(區)根據各自職責以《條例》的頒布實施為契機,以“信用賦能 助力陜西高質量發展”為主題,采用新聞發布會、專家解讀、媒體報道、案例發布、網站專題等形式圍繞本行業、本領域、本地區“十三五”期間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成果和“十四五”建設重點進行全方位展示。(二季度完成)(二)召開全省《條例》宣貫培訓會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編寫《條例》解讀教材,就《條例》內容及相關情況作全面解讀,并根據情況分層級舉行《條例》宣貫培訓會;各成員單位根據履職需要在系統內部開展《條例》宣貫培訓;各市(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主管部門結合實際組織開展轄區內不同層次的《條例》宣貫培訓;上述活動均不少于2次。有關行業協會商會、信用服務機構等可結合實際針對會員企業、服務對象、企業職工開展《條例》宣貫培訓。具體培訓由各成員單位、市(區)等自行組織,省發展改革委根據需要安排調度師資及教材。(二季度完成)(三)舉辦全省信用建設高質量發展巡回宣講活動由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組織省級信用建設宣講團成員,在相關重點領域行業管理部門及各市(區)開展為期三個月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巡回宣講活動。各成員單位、各市(區)、行業協會商會、信用服務機構也可根據需要聯系省級宣講團,針對行業內、轄區內、會員企業、服務對象開展信用建設宣講活動。(三季度完成)(四)充分利用重大活動開展《條例》宣傳各成員單位、各市(區)要利用好“6·14信用記錄關愛日”“12·4全國法制宣傳日”“誠信興商宣傳月”等大活動契機,積極組織開展《條例》“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社區”等宣傳活動。相關解讀教材、宣傳視頻、宣傳手冊、宣傳物料等由省發展改革委根據需要提供。(年內持續推進)(五)集中開展網絡線上宣傳活動利用好“信用中國”省內網站群,開設《條例》網絡專題解讀頁面,及時更新相關信息。廣泛發動各類媒體針對《條例》開展線上宣傳活動,借助微博、微信、微視頻客戶端等途徑,采取動漫、海報、H5、有獎知識競答、網絡互動等形式開展豐富多樣、通俗易懂的宣傳解讀。(二、三季度完成)三、工作要求(一)強化組織保障。各市(區)要高度重視,按照《條例》的要求,督促各縣(區)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組織機構,制定本地區《條例》宣貫工作方案,強化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有序抓好工作落實,努力形成全省上下認真學習《條例》、廣泛宣傳《條例》、全面貫徹《條例》的良好局面。(二)加強行業宣傳。各成員單位要按照歸口管理原則,積極對接國家部委,按照《條例》的要求細化聯合獎懲名單認定標準,并結合《條例》的宣貫工作,針對不同行業和公務員、律師、教師、金融機構從業者等重點目標人群,圍繞《條例》中信用信息管理與使用、信用承諾制度、信用分級分類監管、信用激勵與約束、信用主體權益保護、信用環境建設等分類重點宣傳。(三)注重工作實效。各成員單位、各市(區)要發揚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扎實開展宣傳、培訓工作,及時宣傳報道本行業、本領域、本地區工作動態和典型做法。請于10月31日前將本行業、本領域、本地區《條例》宣貫總體情況報送省發展改革委。(四)嚴格督促指導。各成員單位、各市(區)要按照歸口、屬地原則,加強對《條例》宣傳培訓和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指導。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將《條例》宣貫情況納入年底督查,并對表現優秀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聯系人:郭元(宣傳培訓)029-63913209 崔榮(信息報送)029-63918217傳真:029-63913206 郵箱:cjcxy@shaanxi.cn《陜西省社會信用條例》學習宣貫情況統計表.docx陜西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代章)2022年4月24日
省發展改革委 | 2022/04/25
關于印發《陜西省2022年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的通知 陜發改財金〔2022〕491號
各設區市、韓城市、楊凌示范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主管部門,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現將《陜西省2022年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自職責,認真貫徹執行。陜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國人民銀行西安分行2022年4月8日陜西省2022年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陜西省社會信用條例》正式施行,標志著我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依法提升高質量發展進入新的階段。信用建設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嚴格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總體要求,以《陜西省“十四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為引領,以施行信用法規為重點,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持續強化信用信息共享、應用和服務創新,不斷深化信用監管改革,切實維護信用主體合法權益,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譜寫陜西高質量發展新篇章。一、全面提升信用建設法制化規范化水平(一)大力抓好普法宣貫。結合省委、省政府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第八個五年規劃安排部署,重點突出《陜西省社會信用條例》《陜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條例》的釋法工作,結合行業領域和地方實際,運用線上線下多種方式,利用各類平臺載體,面向不同層次受眾,廣泛開展“進機關、進企業、進校園、進社區”宣講培訓活動。重點抓好各級信用管理者、各行業領域從業者和各類社會主體培訓,全面構建信用管理者依法、從業服務者懂法、社會參與者守法的信用法治環境。建好用好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專家智庫,適時舉辦全省信用論壇。(省級各有關部門、各市(區)分別負責)(二)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各市(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主管部門要落實指導、協調、監督、管理責任,組織推動縣(區)一級健全信用工作組織體系,理順工作協同推進機制,補強工作保障機制,落實工作評價和督查機制。省級有關部門要切實將行業領域信用建設納入重要工作日程,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落實本行業、本領域信用體系建設責任。制定行業信用管理制度,落實行業信用監管職責,協同做好信用信息共享、誠信宣傳教育等相關工作。(省級各有關部門、各市(區)分別負責)(三)建立完善配套制度。加快制定出臺全省公共信用信息目錄、失信懲戒措施清單和守信激勵措施清單。完善公共信用信息服務規范和信用修復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表彰獎勵、通報約談制度和信用服務業扶持政策。省級各有關部門要依法依規盡快建立完善各行業領域嚴重失信行為認定標準等信用建設和管理的配套制度。(省級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別負責)(四)依法規范工作管理。規范政策文件制定程序,開展政策修訂、文件廢止等清理規范工作。建立跨部門監管協同機制,加強征信、評級和信用服務市場監管,開展失信問題專項治理,嚴肅查處以“征信修復”“信用修復”名義進行虛假宣傳、招搖撞騙以及違法違規開展業務的行為,依法打擊堅決整治征信、評級市場和信用服務領域亂象。依法有序推進不規范征信業務整改,指導轄內金融機構在過渡期平穩有序與互聯網平臺“斷直連”,通過持牌征信機構提供征信服務。重視輿情監測分析,提升異議和投訴處理能力。建立健全信用網站及相關新媒體平臺信息發布審核制度,加強網絡平臺管理,及時發現、處置違法和不良信息,制定輿情風險應急預案,落實網絡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建立嚴格的審核流程,建立健全問責機制,有效防范、處置信用網站意識形態安全風險。(省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西安分行、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級各有關部門、各市(區)配合)二、優化完善信用信息歸集和服務機制(五)強化信用平臺網站建設。持續完善省市兩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信用門戶網站建設,優化提升數據歸集和應用服務功能,推進省市信用平臺與各級各部門行政審批、政務服務、執法監管等相關業務系統的互聯互通和信用信息的在線實時共享。規劃建設全省一體化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強化數據治理,確保全省信用查詢、信用公示、聯合獎懲、信用修復、異議處理、公共信用綜合評價、信用記錄核查報告、公共信用信息報告等各項公共信用服務標準統一,內容一致。(各級信用信息工作機構分別負責)(六)高質量歸集信用信息。加強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糾錯工作,做好與國家部委數據實時更新和全量轉換。實施公共信用信息目錄制管理,按照公共信用信息目錄及時、準確、完整地歸集信用信息,實現信用信息應歸盡歸,優化歸集方式,提高數據質量。加大重點人群、重點單位、中小企業融資服務、政務誠信等信用信息的歸集力度,完善信用信息自愿注冊、自主申報制度,拓展信用信息來源渠道。年底前省級公共信用信息歸集總量突破10億條。(各級有關部門、信用信息工作機構按職責分別負責)(七)全面提升“雙公示”信息報送工作水平。全面落實國家決策部署,深入推進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 7 個工作日內上網公開工作。堅持問題導向,深化源頭治理,強化信息質量控制,重點解決“雙公示”信息遲報、瞞報問題,推動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決定信息規范填報、全面歸集、及時報送、依法公開,實現“雙公示”信息報送工作全面達標,力爭達到全國先進水平。(各級信用信息工作機構牽頭,各級有關部門配合)(八)推進信用信息開放合作。加強與信用服務機構、行業協會商會以及其他組織的信用信息合作,推動信用信息在商務、金融保險、民生等領域融合應用。推動建立信用服務創新基地和信用服務聯盟合作機制,推進公共信用信息與非公共信用信息交換共享,促進信用信息資源開發和信用服務創新。(各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主管部門牽頭,各級信用信息工作機構配合)(九)加大信息安全保障。嚴格落實法律法規關于信息安全的相關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強化信息安全技術保障,落實信息安全保密責任,提升信息安全風險監測、預警、處置能力。嚴肅查處非法獲取、傳播、泄露、出售信息等違法違規行為。(各級信用信息工作機構分別負責)三、充分發揮信用建設支撐作用(十)加強政務誠信。加強政府失信治理,健全“政府承諾+社會監督+失信問責”機制,完善政務誠信監督管理制度,充分運用陜西省政務誠信監測系統,常態化開展政務誠信監測與評價。完善政務誠信檔案,持續做好公務員錄用、調任和事業單位聘用人選社會信用記錄查詢工作。繼續做好政府機構、大型國有企業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專項治理以及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對相關失信主體依法依規實施信用懲戒,支撐優化營商環境。(省發展改革委、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工業信息化廳牽頭,各省級有關部門、各市區分別負責)(十一)完善信用承諾制度。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制定出臺信用承諾相關管理辦法,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中推行信用承諾制度,推廣一批標準化、專業化且更具實用性的信用承諾書模板。做好各類型信用承諾和履約踐諾信息的歸集公示,加強對承諾人信用狀況的事中事后核查,將信用承諾書及履約狀況納入市場主體信用記錄,綜合運用“雙隨機、一公開”等方式實施日常監管,對承諾不實依法予以懲戒并納入信用記錄。(各級各部門按職責分別負責)(十二)推廣分級分類監管。完善公共信用綜合評價制度,推動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果應用,推進重點行業建立行業信用評價制度。在食品藥品、生態環境、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等行業領域開展信用監管創新示范工程,依據信用評價結果采取差異化監管措施。推進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堅持瞄準風險、靶向監管,實現監管資源的優化配置。提升誠信履約監管能力,重點做好煤炭、電力、天然氣中長期合同的履約監管,加強簽約履約信息歸集共享。加強信用監測預警,運用信用大數據監測系統開展區域、領域和重點企業信用監測,為各級各部門開展精準監管和失信治理提供服務支撐。支持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提供信用監管咨詢服務。(各級各部門按職責分別負責)(十三)加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力度。堅持“政府+市場”的建設模式,加快推動陜西中小企業融資服務平臺(“秦信融”平臺)上線及互聯步伐,上半年實現國家、省、市三級平臺互聯互通。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加強信用信息共享應用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1〕52號)文件要求,研究制定我省貫徹落實措施細則。加快組建省級國有征信公司,加大涉企信用信息歸集力度,研發更多適用征信產品。依托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陜西),加強水電氣暖、稅務、社保等涉企信用信息歸集,與“秦信融”平臺實時共享企業信貸發放、履約等數據。規范市級地方征信平臺發展,充分發揮已建成平臺作用,推動省市平臺互聯互通。加快推動地市健全中小微企業白名單審定標準及動態更新面向機制,督促設立重點企業白名單庫,每季度末向“秦信融”平臺推送。持續抓好平臺宣傳推廣,每季度舉辦一次以進園區、進龍頭企業為主題的宣傳活動,每月面向企業舉辦一次財稅、金融知識和政策沙龍。力爭全年注冊企業、信貸規模分別達到20000戶、100億元。持續做好每季度國家發展改革委統一組織的中小微企業融資監測工作。推動政府采購業務接入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省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西安分行、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陜西銀保監局牽頭,省級有關部門、各市(區)配合)(十四)深化農村信用體系建設。落實中央一號文件精神和鄉村振興戰略規劃,做好省、市涉農信用信息系統建設,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用體系。建設省級涉農信用信息數據庫,實現涉農主體信用信息查詢、分類匯總與篩選、信用評價和統計分析等功能。推動金融機構創新中小微金融產品,提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首貸率和信用貸款比例。完善支持政策措施,鼓勵各市縣建立本級融資擔保風險補償資金池,推動地方設立保險、擔?;?,發揮其風險補償的杠桿作用,增進涉農主體信用。加大對因非主觀惡意失信導致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脫貧戶和貧困邊緣戶的信用救助,助力鄉村振興。(人民銀行西安分行、省農村農業廳、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陜西銀保監局、各市(區)按職責分別負責)四、強化試點示范和創新引領作用(十五)強化信用建設試點示范。做好各級各類信用示范經驗總結和全面宣傳,支持延安積極鞏固全國信用建設示范區創建成果,鼓勵支持西安、榆林、寶雞、銅川等城市積極創建全國第四批信用建設示范區。開展全省首批企業信用建設示范創建,做好全省第二批信用建設示范縣(示范園區)創建評審工作。支持延安、榆林立足現有基礎,進一步深化沿黃區域城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合作,積極探索區域信用互認經驗。支持各市區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結合精神文明創建、評選評優等活動,健全適合當地特點的指標體系和信用評定制度,開展信用示范鄉鎮(街道)、信用示范村(社區)、信用示范街區、信用示范戶等創建活動。(省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西安分行、省委文明辦牽頭,各市(區)分別負責)(十六)加強信用產品和服務創新。鼓勵和引導信用服務機構加強產品和服務創新,參與行業、社會信用監督,提供信用管理咨詢服務。鼓勵和支持具備先進技術和人力資源優勢的企業征信機構、信用評級機構,深化與政府職能部門、金融機構、市場主體的合作關系,多渠道、廣維度采集企業信用信息,創新研發專業化、特色化的征信產品與服務,促進征信和評級市場高質量發展。(各級各部門按職責分別負責)(十七)創新信用應用場景。支持各級各部門以深化放管服改革、民生領域信用建設和信用監管、信用大數據開發應用和創新、推進信用惠民服務等方面為重點,依托公共信用信息,研究建立相關制度機制,在互聯網經濟、科研、中介、消費服務等重點領域,探索信息應用路徑和聯動場景,豐富守信激勵措施。組織開展全省信用典型案例評選,推廣信用創新應用經驗。(各級各部門按職責分別負責)
省發展改革委 | 2022/04/21
農業農村部關于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意見
農業農村部關于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意見為進一步深化農業農村領域“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深入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的指導意見》(國發〔2022〕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22〕2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電子證照擴大應用領域和全國互通互認的意見》(國辦發〔2022〕3號)部署要求,現提出以下意見。一、總體要求(一)指導思想。深化農業農村領域“放管服”改革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不斷推進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嚴格落實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加強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全領域監管,持續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更大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切實增強農業農村領域市場主體的獲得感,助推鄉村振興戰略全面實施。(二)工作目標。2022年底前,構建形成全國統籌、分級負責、事項統一、權責清晰的農業農村領域行政許可事項清單體系,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清單管理,對清單內事項逐項編制發布實施規范;編制農業農村領域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政務服務平臺服務能力顯著增強;制定完善農業農村領域常用證照的電子證照標準,推動電子證照應用和共享。到2025年,實現同一行政許可事項在不同地區和層級同要素管理、同標準辦理;政務服務線上線下協調發展,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電子證照應用制度規則逐步健全,實現跨層級、跨地域、跨部門共享互認互信。二、基本原則(一)堅持便民高效。強化服務意識,創新服務方式,從企業和群眾的需求出發,破除束縛企業發展的不合理障礙,便利企業群眾生產經營與辦事創業,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二)堅持市場導向。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為市場主體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環境,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三)堅持法治引領。強化法治思維,依法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用法治鞏固和深化“放管服”改革成果,提高監管的精準性、有效性,使改革與建設法治政府、推進依法行政協同推進,相輔相成。(四)堅持系統推進。建立完善協同高效的“放管服”改革工作推進機制,分級負責、協同聯動,將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與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緊密銜接、整體謀劃、統籌推進。三、嚴格落實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一)依法編制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編制并公布國家、省、市、縣四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形成清單體系。地方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按照清單編制的責任、程序和要求,梳理上級設定、本地區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和本地區地方性法規、省級政府規章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編制本部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逐項明確事項名稱、主管部門、實施機關、設定和實施依據等基本要素。上級設定、本地區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及其基本要素,不得超出上級清單的范圍,確保事項同源、統一規范。各級農業農村部門在起草或修改法律、法規、規章草案時擬新設或者調整行政許可的,應當充分研究論證,并在起草說明中專門作出說明。因修改法律、法規、規章或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需要調整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的,應當按照相關程序提出調整申請。上級清單作出動態調整的,下級清單要及時相應調整。行政許可事項清單調整時,要同步申請調整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實現政務服務事項數據同源、動態更新、聯動管理。(二)科學制定行政許可實施規范。農業農村部行政審批相關司局對《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農業農村部門)》(以下簡稱“農業農村部門清單”,見附件)中的行政許可事項,要逐項制定實施規范。按照依法行政、利企便民、準確規范的原則,逐一確定子項、辦理項,明確許可條件、申請材料、中介服務、審批程序、審批時限、收費、許可證件、數量限制、年檢年報等內容,防止出現漏項、錯項、含義模糊等情況。相關司局于2022年5月底前將實施規范報農業農村部法規司審查后,報送國務院辦公廳政府職能轉變辦公室審核,6月底前通過農業農村部網站、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集中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各地農業農村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統一部署,制定地方性法規、省級政府規章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規范。對于地區間實施規范存在差異的事項,農業農村部行政審批相關司局應當及時了解、及時解決,制定銜接辦法,推動行政許可事項在不同地區和層級同要素管理、同標準辦理。(三)優化完善行政許可辦事指南。農業農村部行政審批相關司局要依據行政許可實施規范,優化完善部本級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辦事指南,于2022年8月底前報農業農村部法規司審核,9月底前通過農業農村部網站、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向社會公布。辦事指南不得隨意增加許可條件、申請材料、中介服務、審批環節、收費、數量限制等內容,但可以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對人的合理優化調整。(四)依法依規實施行政許可。實施規范和辦事指南一經公布,各級農業農村部門應當嚴格遵照執行,建立健全監督機制,防止在審批過程中出現違規增設條件和材料、超期審批、吃拿卡要等違法違規行為。嚴格落實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違法實施行政許可的要求,清理整治以備案、證明、目錄、計劃、規劃、指定、認證、年檢等名義實施的變相許可。加強《農業農村部行政許可實施管理辦法》的宣傳培訓和貫徹落實,規范行政許可條件的設定和調整,嚴格行政許可申請、受理、審查、決定程序要求,嚴查行政許可實施中的不規范行為。四、加強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全領域監管(一)明確監管重點。對列入農業農村部門清單的事項,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實施有針對性、差異化的監管政策,提升監管的精準性和有效性。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公眾健康,以及潛在風險大、社會風險高的重點領域,要依法依規重點監管,守牢質量和安全底線。與行政許可事項對應的監管事項,要納入“互聯網+監管”平臺監管事項動態管理系統。(二)落實監管主體。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和“三定”規定確定監管主體,法律法規和“三定”規定未明確監管職責的,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確定監管主體。實行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的地區,按照改革方案確定監管職責。(三)完善監管規則標準。農業農村部行政審批相關司局要圍繞農業農村部門清單,按照事項或領域逐一制定并公布全國統一、簡明易行、科學合理的監管規則和標準。地方農業農村部門應根據本地區有關部門統一部署,制定地方性法規、省級政府規章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的監管規則和標準。對已經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許可事項要繼續深入梳理,對監管層級、監管部門不明確,以及監管規則、標準缺失或者難以適應當前形勢需要的,要及時補充完善。五、持續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一)編制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政務服務事項包括依申請辦理的行政權力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行政權力事項主要是指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裁決、行政給付、行政獎勵、行政備案等。農業農村部相關司局負責編制本司局職責范圍內由農業農村部實施的和指定地方實施的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于2022年10月底前報農業農村部法規司審查后,報送國務院辦公廳審核并統一公布。地方農業農村部門根據國家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和本地實際,修訂完善本地區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二)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農業農村部相關司局要依據農業農村領域政務服務事項目錄,明確政務服務事項拆分標準,在推進名稱、編碼、依據、類型等基本要素“四級四同”基礎上,推動逐步實現同一政務服務事項受理條件、服務對象、辦理流程、申請材料、法定辦結時限、辦理結果等要素在全國范圍內統一,形成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三)推進政務服務規范化。各級農業農村部門應當嚴格按照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提供辦事服務,不得額外增加或變相增加辦理環節和申請材料,對中介服務、現場勘驗、技術審查、聽證論證等程序實施清單化管理。規范政務服務場所設立、窗口設置及業務辦理,統籌網上辦事入口,規范網上辦事指引,提升網上辦事深度。(四)推進政務服務便利化。除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公共安全、生態環境保護,直接關系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風險較大、糾錯成本較高、損害難以挽回的政務服務事項外,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按照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原則,采取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完善容缺受理服務機制,依法依規編制并公布可容缺受理的政務服務事項清單,明確事項名稱、主要申請材料和可容缺受理的材料。(五)推動電子證照擴大應用范圍。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加快制定完善農業農村領域電子證照有關標準和簽發規則;抓緊推動有效期內存量實體證照電子化,明確實體證照數據要素缺失、頒發機構調整等情況的處理方式,統籌建設完善電子證照庫,按照“應歸盡歸”原則將電子證照信息匯聚至國家政務服務平臺,不斷提高電子證照數據完整性、準確性和共享實效性。在辦理行政許可事項過程中,凡是通過電子證照可以獲取的信息,不再要求企業和群眾提供相應材料。六、保障措施(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農業農村部推進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在組織推動落實、解決重大問題等方面的作用,形成推動農業農村領域“放管服”改革發展合力。地方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健全工作機制,強化責任落實,扎實推進各項工作。(二)加強統籌協調。農業農村部推進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主動協調、督促指導地方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電子證照應用、政務服務優化等工作。省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與部內有關司局的溝通銜接,化解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總結典型經驗和做法。(三)加強督促落實。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對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實施情況的動態評估和全程監督,確保電子證照應用工作安全有序推進。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依托“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政務服務“好差評”系統、部門門戶網站等接受社會監督。(四)加強培訓宣傳。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一系列決策部署要求,將其列入行業培訓的重要內容。加大對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實施、電子證照應用等工作的宣傳力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氛圍。相關鏈接: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農業農村部門)農業農村部2022年4月6日
農業農村部網站 | 2022/04/15
關于做好2022年度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息“雙公示”工作的通知 陜發改財金函〔2022〕291號
省級各有關部門,各設區市、韓城市、楊凌示范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為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上網公開”(以下簡稱“雙公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進一步鞏固全省“雙公示”工作專項治理行動成果,確保公示信息的完整性、及時性、合規性,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現就做好2022年度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息“雙公示”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一、總體要求全面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3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失信約束制度構建誠信建設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49號)等文件精神,深入推進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上網公開工作,推動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決定信息規范填報、全面歸集、及時報送、依法公開,實現“雙公示”信息報送工作全面達標,力爭達到全國先進水平。二、深化“雙公示”信息源頭治理各級行政機關要切實履行“雙公示”信息源單位責任,進一步完善本部門“雙公示”工作機制,壓實目標責任,強化協同配合,及時準確完整地向各級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報送“雙公示”信息,同時建立規范的部門“雙公示”信息臺賬,并協同做好異議信息處理、信用修復。(一)完成一季度歷史數據補報。各級行政機關對本部門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產生的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息進行全面梳理,于今年4月底之前,將本部門2019年7月1日以來產生的應報未報的全量行政許可信息以及仍在公示有效期內的行政處罰信息報送至各級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二)完善信息目錄。按照“應歸盡歸、應示盡示”的原則,各級行政機關應以即將印發的《陜西省公共信用信息目錄(2022年版)》為基礎,結合“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全面梳理編制本部門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事項目錄,作為“雙公示”信息歸集的依據,并根據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法律法規變化,對事項目錄及時進行調整和動態更新。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事項目錄經本部門保密審查后,在本地區本部門(單位)門戶網站予以公開,各部門的“雙公示”信息目錄也將由各級信用工作機構在本級信用門戶網站予以公開。(三)規范數據標準。按照“誰產生,誰負責”的原則,各級行政機關作為“雙公示”信息源頭,全面貫徹執行《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更新調整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數據歸集公示標準的通知》(發改辦財金〔2018〕790號)要求,避免錯項、漏項,按該標準采集、保存、報送信息,從源頭形成高質量的“雙公示”信息。(四)優化信息報送方式。有業務系統的信息源單位原則上以系統互聯,自動報送為主,嚴格對標國家“雙公示”信息歸集標準,信息字段不全的或格式不符的,要對現有業務系統進行改造,實現信息自動報送。暫無業務系統或不具備系統互連條件的,要根據部門實際,明確信息報送責任人和內部歸集流程,及時合規歸集和報送信息。(五)確保上報數據的及時性。各級行政機關應嚴格執行“雙公示”信息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上網公開制度,及時將信息上傳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陜西)。(六)健全“雙公示”工作臺賬。各級信息源單位要建立臺賬制度,每月底對本單位“雙公示”信息的報送情況進行自查,督促協調未報送信息的業務處(科)室及時上報信息,當月未產生“雙公示”信息的,聯絡員應在下月5日前在?。ㄊ校┢脚_中提交行政許可或行政處罰信息零報送確認。三、強化信息質量過程控制各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和公共信用信息機構要深刻領會政策要求,準確把握標準規范,建立完善數據質量控制系統和數據校驗機制,提供優質高效的技術服務,做好信息報送全過程質量控制和信息公示、異議信息處理、信用修復。(七)完善質量控制系統。按照國家信用門戶網站一體化建設要求,依托“信用中國”網站和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陜西)建設數據質量控制系統和數據校驗機制,對各數據源單位報送的不合規和重復數據進行嚴格核查與攔截,確保數據的完整性和規范性。(八)規范信息公示。一是明確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期限。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在報送相關信息時應注明處罰的嚴重程度,明確行政處罰信息的公示期限。行政處罰信息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在信用門戶網站的一般公示期限為一年,涉及嚴重失信行為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期限為三年。公示期限屆滿的,應不再對外公示。二是對法人和其他組織與自然人進行區別公示。凡涉及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所有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開的信息外,要全部歸集、全部公示,確保公示信息準確、合法、無遺漏。凡涉及自然人的行政處罰信息,現階段只歸集數據,暫緩公示。三是重視異議信息和信用修復信息的公示工作。各市(區)要高度重視行政處罰信息的信用修復工作及信用信息異議處理工作,在本級門戶網站中對于已修復的行政處罰信息及時撤銷相關信息,對于仍處于異議期的異議信息要及時屏蔽。(九)做好日常技術服務。一是指導信息源單位做好信息填報工作,根據信息源單位實際需要開展業務培訓,從源頭提升信息質量。二是督促、提醒信息源單位及時上報歸集信息,及時反饋錯誤信息,盡可能壓縮信息流轉時間,盡快實現遲報率清零。三是嚴格執行相關政策規定,及時處理異議信息,切實保護信息主體權益。四是依法規范開展信用修復,廣泛開展信用修復政策法規宣傳,提供優質貼心的信用修復咨詢,探索快捷便利的方法流程,鼓勵信用主體積極進行信用修復。四、切實做好權益保護(十)加大信息安全保障。各級公共信用信息機構應當建立完備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強化信息安全技術保障,對第三方開發運維服務進行信息安全評估,與工作人員簽署信息安全保密協議,提升信息安全風險監測、預警、處置能力。嚴肅查處非法獲取、傳播、泄露、出售信息等違法違規行為。(十一)積極開展信用修復。各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同級信用網站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責任意識,落實政策規定,明確專人負責,嚴禁違規下線公示期限未滿或未經修復的行政處罰信息,并配合“信用中國”網站做好相關工作。(十二)規范開展異議處理。按照“誰產生,誰負責”的原則,作出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對公示信息負有主體責任。行政相對人認為“雙公示”信息存在錯誤、遺漏、超期公示等情況的,可依法依規向公示網站提出異議申請。公示網站應逐級對公示信息進行核查,并與作出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進行核實,依照核查與核實結果維持、修改或撤下公示信息。同時,行政處罰行為被行政機關撤銷或者被復議機關決定撤銷、人民法院判決撤銷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應及時告知公示網站,公示網站應當自收到該告知之日撤下相關公示信息。五、加大督導檢查各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要切實履行統籌協調責任,研究制定“雙公示”工作的管理辦法,指導規范、督導檢查相關部門歸集、管理、共享和公示相關信息,優化業務流程,理順歸集路徑,制定公示規范,暢通公開渠道。(十三)組織開展工作培訓。各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每季度至少組織召開一次“雙公示”工作培訓會,重點解讀相關政策,宣貫信息歸集公示標準,信用修復操作流程規范,信息歸集填報流程、注意事項及常見問題處理辦法等內容,提高政策知曉率,信息填報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十四)完善督導管理制度。一是進一步完善通報制度。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將持續通報各市(區)、各部門“雙公示”信息報送情況,對存在突出問題的市(區)和部門,下一步將加大督導力度,督促限期整改。各市(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領導小組)要加大對各縣區各部門“雙公示”信息報送情況的監督考核,建立通報考核機制,對于遲報、瞞報問題較為嚴重的部門或縣區可采取通報或約談等措施。二是進一步完善約談制度。對被連續通報批評3次及以上的市(區)和部門,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將報請省政府對有關市(區)政府和省級有關部門進行約談。對敷衍塞責、弄虛作假、落實不力情節嚴重或造成不良影響的,進行嚴肅問責。三是拓展督導評估結果應用。將通報批評約談問責結合,建立部門工作檔案,作為考核考評、政務誠信評價、信用建設示范區創建考評的重要指標。(十五)開展實地督導評估檢查。各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要定期開展實地檢查。要將線上評估與實地核查相結合,從“雙公示”目錄編制、臺賬核查、公示情況、數據質量、異議處理、信用修復等多個方面對被抽查單位“雙公示”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實地檢查,查找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領域,督促整改落實,持續提升全省“雙公示”工作水平。(十六)開展“雙公示”信息報送評優工作。貫徹落實《陜西省社會信用條例》,開展“雙公示”信息報送評優工作,對在“雙公示”信息報送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陜西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代章)2022年3月30日
省信用辦 | 2022/04/12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加強信用信息共享應用推進融資信用服務平臺網絡建設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加強信用信息共享應用推進融資信用服務平臺網絡建設的通知發改辦財金〔2022〕299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各銀保監局,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各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加強信用信息共享應用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1〕52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加快構建全國一體化融資信用服務平臺網絡,加強信用信息共享應用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一、建立健全融資信用服務平臺網絡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要按照《實施方案》要求,加快與有關部門系統對接,實現“總對總”信息的機制化、高質量共享,并及時與地方共享。各省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各銀保監局要積極統籌協調轄區內資源,高標準推動地方融資信用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地方平臺)建設工作,加快實現與全國中小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國家平臺)互聯互通。各地要依托省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建立國家平臺省級節點,充分發揮信用信息“上傳下達”樞紐作用。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要制定省級節點管理辦法和相關標準規范。各省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要按照有關要求,在4月底前實現省級節點與國家平臺、轄區內符合條件的地方平臺聯通。對于已經與國家平臺直連的地方平臺,按照先立后破原則,待省級節點運行后逐步調整規范到位。各銀保監局要發揮監管部門了解銀行的優勢,及時收集并反映銀行服務中小微企業的實際需求,推動各地更加精準、更加全面地歸集共享信息,優化數據交換方式,提升信用信息的可用性,為銀行提高中小微企業服務能力做好數據支撐。二、加快推進涉企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各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要對照《實施方案》中的信用信息共享清單,推進本轄區內納稅信息、生態環境領域信息、不動產信息、行政強制信息、水電氣費繳納信息和科技研發信息等由地方政府負責的信息歸集共享,并由省級節點統一共享至國家平臺。其中,行政強制信息要按照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制定的數據歸集標準及時報送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并于年底前實現全量報送。要壓實部門責任,分解工作任務,加大協調督促力度,確保按照《實施方案》明確的時限要求完成信息歸集共享任務?!秾嵤┓桨浮分幸衙鞔_屬于全國集中管理但“總對總”共享方式尚未實現或共享內容不充分的信用信息,各地可先行推進共享。鼓勵各地結合實際需求和工作實際,在《實施方案》規定的信用信息共享清單的基礎上,依法依規擴大信息歸集共享范圍,拓展數據共享的廣度和深度。三、著力提升融資信用服務平臺服務質量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要強化國家平臺功能和服務能力建設,擴大公共信用綜合評價覆蓋面。各省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要著力提升信用信息服務質量,加強數據治理,建立數據質量監測、反饋、修正機制,持續改善數據質量,不斷提高數據準確性、完整性、連續性和時效性。接入省級節點的地方平臺要依法依規向金融機構充分開放信息,要根據不同數據特點,分類采取授權查詢、核驗比對等方式與金融機構共享,經企業明確授權允許金融機構查詢的,應盡可能提供原始明細數據,便于使用。鼓勵各級平臺采用聯合建模、隱私計算等方式與金融機構深化合作,更好服務金融機構產品研發、信用評估和風險管理,推動擴大中小微企業貸款規模。鼓勵省級節點和地方平臺與信用服務機構合作,提升數據清洗加工能力,創新開發信用報告、信用評價等標準化產品供金融機構使用。各省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要與有關部門、金融機構等合作,加大政策宣傳解讀力度,廣泛動員轄區內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地方平臺進行實名注冊,并主動完善相關信息,擴大市場主體覆蓋面。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積極對接各級平臺,把握好信用信息共享深化的有利時機,強化自身數據能力建設,充分利用信用信息資源和銀行內部金融數據,綜合運用大數據等金融科技手段,扎實推進小微企業、涉農貸款業務的數字化轉型,提高授信審批、風險預警管理的能力,創新信貸產品,努力提高信用貸和首貸占比,并反饋通過地方平臺發放貸款的統計數據。四、切實加強信息安全和主體權益保護各省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要指導轄區內各級地方平臺加強信息安全和主體權益保護,督促平臺主管部門和建設運營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強化對銀行等接入機構信息管理要求,獲取的信息不得用于為企業提供融資支持以外的活動。銀行與第三方機構合作處理信息時,要依據“最小、必要”原則進行脫敏處理,防范數據泄露風險。未經脫敏處理或信息主體明確授權,各級地方平臺不得對外提供涉及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的信息,不得違法傳播、泄露、出售有關信用信息。各省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要組織做好省級節點管理工作,嚴格按照相關標準和程序對接國家平臺和地方平臺,加強地方平臺接入前安全評估和接入后安全管理。對不符合信息安全條件的地方平臺,一律不得接入;對接入后違反信息安全管理規定的地方平臺,要督促整改甚至取消接入。對發生信息安全責任事故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五、強化政策支持各省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要將加強信用信息共享應用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工作作為支撐企業紓困解難轉型發展的重要措施和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的重點任務,積極爭取人員和經費保障,建立健全跨部門協調機制,主動與有關部門和金融機構溝通銜接,勇于創新,狠抓落實,確?!秾嵤┓桨浮仿涞匾娦?。各省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和各銀保監局要積極推動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建立中小微企業信用貸款市場化風險分擔補償機制,出臺貸款貼息和融資擔保補貼等優惠政策,并通過地方平臺落實落地。六、加強工作通報各省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要依托省級節點定期向國家平臺反饋工作進展和成效,主要包括本轄區內信息共享工作推進情況、地方平臺接入省級節點情況、接入平臺注冊企業和入駐金融機構情況以及平臺支持融資服務情況等。國家發展改革委(財金司)將按月通報重點工作進展情況,定期開展督查,對進度緩慢的地方開展約談,對先進經驗做法加大宣傳推廣力度。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銀保監會辦公廳2022年4月7日
國家發展改革委 | 2022/04/11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重點開展“征信修復”問題專項治理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重點開展“征信修復”問題專項治理的通知發改辦財金〔2022〕209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北京市經信局、河北省政務服務辦、吉林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建設管理局、黑龍江省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社會信用體系高質量發展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提升信用服務機構誠信經營水平和信用服務行業公信力,2021年2月,我委印發了《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開展信用服務機構失信問題專項治理的通知》(發改辦財金〔2021〕156號),相關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但信用服務領域一些失信問題仍然突出,特別是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部分信息主體急于消除不良征信記錄的心理,混淆征信異議、信用修復概念,以“征信修復、洗白、鏟單”“征信異議投訴咨詢、代理”為名行騙,威脅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嚴重擾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大局,必須嚴查嚴處?,F就依托信用服務機構失信問題專項治理機制,重點開展“征信修復”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通知如下:—、重點治理對象本次專項治理對象主要是假借“征信修復”“征信洗白”等名義招搖撞騙,通過虛假宣傳、教唆無理申訴、材料造假、惡意投訴等手段騙取錢財或個人信息,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市場主體。二、主要治理措施(一)建立臺賬。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通過大數據監測等手段,篩選出涉嫌打著“征信修復”旗號行騙的市場主體,建立初步篩查名單。國家發展改革委財金司將初步篩查名單按區域推送至各?。▍^、市)信用體系建設牽頭單位。地方各級信用體系建設牽頭單位要和相關行業監管部門加強信息共享,將相關監管部門掌握的“征信修復”機構問題線索納入初步篩查名單,形成本地方專項治理臺賬(附件1),于3月31日前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財金司。此后每月第5個工作日前完成本地方臺賬梳理更新并上報。(二)重點監管。對納入專項治理臺賬的治理對象,地方各級信用體系建設牽頭單位要向監管部門發送監管提示函(附件2),經查證屬實的,要建議登記管理機關對其作出撤銷登記的行政處罰,將行騙者逐出市場。對參與“征信修復”違法違規活動的信用服務機構,地方各級信用體系建設牽頭單位不得與其開展任何形式的合作。(三)集中公示。依托“信用中國”網站,建立“征信修復問題治理”專欄,集中公示治理對象相關查處信息,向社會公眾進行預警提示。地方各級信用體系建設牽頭單位要在本級信用門戶網站首頁顯著設置“信用中國”網站專欄跳轉鏈接,有效開展社會公眾監督。(四)打擊虛假宣傳。地方各級信用體系建設牽頭單位要會同有關監管部門,嚴格管控清理網絡上各類“征信修復”虛假宣傳廣告,加大對不法分子的打擊力度,提高違法成本。推動市場監管部門加強互聯網廣告監測,建立群眾投訴舉報渠道,對違法違規的“征信修復”機構依法嚴肅查處。(五)跟蹤監測。地方各級信用體系建設牽頭單位會同相關監管部門、行業協會等單位,通過信訪、投訴、輿情分析、大數據監測等渠道,定期排查征信修復問題相關線索,及時納入臺賬開展治理。三、治理目標到2022年6月底,各地方專項治理臺賬退出率力爭達到100%,此后嚴格保持動態“清零”。治理對象退出臺賬標準為:一是已向監管部門發送監管提示函。二是監管部門已反饋核實查處結果。四、相關保障一是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協同推進。各級各部門要將專項治理擺在重要位置,積極統籌監管部門等各方力量,細化責任分工,有力有序有效推動落實。二是嚴格依法依規,注重權益保護。專項治理各項工作要嚴格依法依規開展,要完善投訴舉報和異議申訴等機制,及時更新治理對象信用信息,有效保障市場主體合法權益。三是及時督促考評,確保治理成效。建立專項治理通報機制,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按月通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金司按季度通報,督促各地方有效開展治理工作。專項治理成效將作為信用示范城市評選、城市信用監測等評比活動的重要參考。請確定一名專項治理工作聯系人,并于2022年3月31日前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金司。附件鏈接:1.XX省XX市“征信修復”問題專項治理臺賬2.關于對XX行業嚴重違法失信市場主體開展重點監管的提示函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2022年3月16日
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 | 2022/03/31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的意見》
新華社北京3月29日電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的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蛾P于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的意見》全文如下。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是供需有效銜接的重要保障,是資源優化配置的堅實基礎,是良好營商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促進國民經濟循環高效暢通、構建新發展格局具有重要意義。為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現提出如下意見。一、總體要求(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持系統觀念,統籌發展和安全,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扎實推進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與國民經濟體系各方面各環節深度融合,進一步發揮信用對提高資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防范化解風險的重要作用,為提升國民經濟體系整體效能、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提供支撐保障。(二)工作要求。立足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整體布局、突出重點,有序推進各地區各行業各領域信用建設。積極探索創新,運用信用理念和方式解決制約經濟社會運行的難點、堵點、痛點問題。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全面納入法治軌道,規范完善各領域各環節信用措施,切實保護各類主體合法權益。充分調動各類主體積極性創造性,發揮征信市場積極作用,更好發揮政府組織協調、示范引領、監督管理作用,形成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合力。二、以健全的信用機制暢通國內大循環(三)強化科研誠信建設和知識產權保護。全面推行科研誠信承諾制,加強對科研活動全過程誠信審核,提升科研機構和科研人員誠信意識。依法查處抄襲、剽竊、偽造、篡改等違背科研誠信要求的行為,打擊論文買賣“黑色產業鏈”。健全知識產權保護運用體制,鼓勵建立知識產權保護自律機制,探索開展知識產權領域信用評價。健全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加大對商標搶注、非正常專利申請等違法失信行為的懲戒力度,凈化知識產權交易市場。(四)推進質量和品牌信用建設。深入實施質量提升行動,強化計量、標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等方面誠信要求,擴大國內市場優質產品和服務供給,提升產業鏈供應鏈安全可控水平。開展中國品牌創建行動,推動企業將守法誠信要求落實到生產經營各環節,加強中華老字號和地理標志保護,培育一大批誠信經營、守信踐諾的標桿企業。(五)完善流通分配等環節信用制度。準確評判信用狀況,提升資源配置使用效率。加快建設覆蓋線上線下的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健全市場主體信譽機制,提升企業合同履約水平。實行納稅申報信用承諾制,提升納稅人誠信意識。依法打擊騙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社會保險待遇、保障性住房等行為。建立社會保險領域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制度。推進慈善組織信息公開,建立慈善組織活動異常名錄,防治詐捐、騙捐,提升慈善組織公信力。依法懲戒拖欠農民工工資等失信行為,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六)打造誠信消費投資環境。鼓勵探索運用信用手段釋放消費潛力,在醫療、養老、家政、旅游、購物等領域實施“信用+”工程。依法打擊制假售假、違法廣告、虛假宣傳等行為,加強預付費消費監管,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失信聯合懲戒;對屢禁不止、屢罰不改的,依法實施市場禁入。加強法治政府、誠信政府建設,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招商引資等活動中依法誠信履約,增強投資者信心。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責任追究制度,完善治理拖欠賬款等行為長效機制。推廣涉企審批告知承諾制。加強司法公信建設,加大推動被執行人積極履行義務力度,依法懲治虛假訴訟。(七)完善生態環保信用制度。全面實施環保、水土保持等領域信用評價,強化信用評價結果共享運用。深化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推動相關企事業單位依法披露環境信息。聚焦實現碳達峰碳中和要求,完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制度體系,加強登記、交易、結算、核查等環節信用監管。發揮政府監管和行業自律作用,建立健全對排放單位弄虛作假、中介機構出具虛假報告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有效管理和約束機制。(八)加強各類主體信用建設。圍繞市場經濟運行各領域各環節,對參與市場活動的企業、個體工商戶、社會組織、機關事業單位以及自然人等各類主體,依法加強信用建設。不斷完善信用記錄,強化信用約束,建立健全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長效機制,使誠實守信成為市場運行的價值導向和各類主體的自覺追求。三、以良好的信用環境支撐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九)優化進出口信用管理。引導外貿企業深耕國際市場,加強品牌、質量建設。高水平推進“經認證的經營者”(AEO)國際互認合作;高質量推進海關信用制度建設,推動差別化監管措施落實,提升高級認證企業“獲得感”;建立進出口海關監管領域信用修復和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制度,打造誠實守信的進出口營商環境。用足用好出口退稅、出口信用保險等外貿政策工具,適度放寬承保和理賠條件。(十)加強國際雙向投資及對外合作信用建設。貫徹實施外商投資法及其實施條例,健全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保護外商投資合法權益,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國際合作力度,保持和提升對外商投資的吸引力。加強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援助等領域信用建設,加強信用信息采集、共享、應用,推廣應用電子證照,完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措施,進一步規范市場秩序。完善境外投資備案核準制度,優化真實性合規性審核,完善對外投資報告制度,完善對外承包工程項目備案報告管理和特定項目立項管理,將違法違規行為列入信用記錄,加強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監管。(十一)積極參與信用領域國際治理。積極履行同各國達成的多邊和雙邊經貿協議,按照擴大開放要求和我國需要推進修訂法律法規。在信用領域穩步拓展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服務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為推動構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國際治理體系貢獻中國智慧、提供中國方案。四、以堅實的信用基礎促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十二)創新信用融資服務和產品。發展普惠金融,擴大信用貸款規模,解決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融資難題。加強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推廣基于信息共享和大數據開發利用的“信易貸”模式,深化“銀稅互動”、“銀商合作”機制建設。鼓勵銀行創新服務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三農”、生態環保、外貿等專項領域信貸產品,發展訂單、倉單、保單、存貨、應收賬款融資和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規范發展消費信貸。(十三)加強資本市場誠信建設。進一步夯實資本市場法治和誠信基礎,健全資本市場誠信檔案,增強信用意識和契約精神。壓實相關主體信息披露責任,提升市場透明度。建立資本市場行政許可信用承諾制度,提高辦理效率。督促中介服務機構勤勉盡責,提升從業人員職業操守。嚴格執行強制退市制度,建立上市公司優勝劣汰的良性循環機制。加強投資者權益保護,打造誠實守信的金融生態環境。(十四)強化市場信用約束。充分發揮信用在金融風險識別、監測、管理、處置等環節的作用,建立健全“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置”的風險防范化解機制。支持金融機構和征信、評級等機構運用大數據等技術加強跟蹤監測預警,健全市場化的風險分擔、緩釋、補償機制。堅持“嚴監管、零容忍”,依法從嚴從快從重查處欺詐發行、虛假陳述、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重大違法案件,加大對侵占挪用基金財產行為的刑事打擊力度。健全債務違約處置機制,依法嚴懲逃廢債行為。加強網絡借貸領域失信懲戒。完善市場退出機制,對資不抵債失去清償能力的企業可依法破產重整或清算,探索建立企業強制退出制度。五、以有效的信用監管和信用服務提升全社會誠信水平(十五)健全信用基礎設施。統籌推進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建設。加快信用信息共享步伐,構建形成覆蓋全部信用主體、所有信用信息類別、全國所有區域的信用信息網絡,建立標準統一、權威準確的信用檔案。充分發揮“信用中國”網站、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網站、社會組織信用信息公示平臺的信息公開作用。進一步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提高數據覆蓋面和質量。(十六)創新信用監管。加快健全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建立健全信用承諾制度。全面建立企業信用狀況綜合評價體系,以信用風險為導向優化配置監管資源,在食品藥品、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安全生產、消防安全、醫療衛生、生態環保、價格、統計、財政性資金使用等重點領域推進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提升監管精準性和有效性。深入開展專項治理,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重點領域誠信缺失問題。(十七)培育專業信用服務機構。加快建立公共信用服務機構和市場化信用服務機構相互補充、信用信息基礎服務與增值服務相輔相成的信用服務體系。在確保安全前提下,各級有關部門以及公共信用服務機構依法開放數據,支持征信、評級、擔保、保理、信用管理咨詢等市場化信用服務機構發展。加快征信業市場化改革步伐,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信用評級機構。加強信用服務市場監管和行業自律,促進有序競爭,提升行業誠信水平。(十八)加強誠信文化建設。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動形成崇尚誠信、踐行誠信的良好風尚。引導行業協會商會加強誠信自律,支持新聞媒體開展誠信宣傳和輿論監督,鼓勵社會公眾積極參與誠信建設活動。深化互聯網誠信建設。依法推進個人誠信建設,著力開展青少年、企業家以及專業服務機構與中介服務機構從業人員、婚姻登記當事人等群體誠信教育,加強定向醫學生、師范生等就業履約管理。強化信用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六、加強組織實施(十九)加強黨的領導。堅持和加強黨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領導。按照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總體要求,建立健全統籌協調機制,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納入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評價,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人民銀行要加強統籌協調,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切實履行責任,形成工作合力。(二十)強化制度保障。加快推動出臺社會信用方面的綜合性、基礎性法律,修訂《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等行政法規。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在立法權限內制定社會信用相關地方性法規。建立健全信用承諾、信用評價、信用分級分類監管、信用激勵懲戒、信用修復等制度。完善信用標準體系。(二十一)堅持穩慎適度。編制全國統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基礎目錄和失信懲戒措施基礎清單,準確界定信用信息記錄、歸集、共享、公開范圍和失信懲戒措施適用范圍。根據失信行為性質和嚴重程度,采取輕重適度的懲戒措施,確保過懲相當。(二十二)推進試點示范。統籌抓好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范區創建工作,重點在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信用促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完善信用法治等方面開展實踐探索。鼓勵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先行先試,及時總結推廣典型做法和成功經驗。(二十三)加強安全保護。嚴格落實信息安全保護責任,規范信用信息查詢使用權限和程序,加強信用領域信息基礎設施安全管理。依法保護國家秘密、商業秘密。貫徹實施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維護個人信息合法權益。依法監管信用信息跨境流動,防止信息外流損害國家安全。
新華社 | 2022/03/30
關于調整《陜西省衛生健康信用監督管理辦法(試行)》部分內容的通知
各設區市、楊凌示范區、韓城市、神木市、府谷縣衛生健康委(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根據2022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陜西省社會信用條例》有關規定,現對2021年印發實施的《陜西省衛生健康信用監督管理辦法(試行)》(陜衛監督發〔2021〕48號)中第十八條有關內容調整為:第十八條 ?從業機構對信用評價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信用信息工作機構提出書面異議申請,并提供佐證材料。(一)屬于信用信息工作機構更正范圍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更正或者取消異議標注,并將處理結果告知異議提出人。(二)屬于信用信息提供單位更正范圍的,信用信息工作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轉交信用信息提供單位辦理;信用信息提供單位應當自收到轉交的異議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更正的決定,并告知信用信息工作機構;信用信息工作機構應當自收到信用信息提供單位決定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更正或者取消異議標注,并將處理結果告知異議提出人。已共享到其他系統、網站的信用信息,按照前款規定進行更正后,有關單位應當自收到更正信息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進行處理。異議處理需要進行檢驗、檢測、檢疫、鑒定或者專家評審的,所需時間不計入異議申請辦理時間。請各單位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結合工作實際,認真執行。陜西省衛生健康委????????陜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22年3月25日
綜合監督局 | 2022/03/29
國家發展改革委 商務部關于印發《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2年版)》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 商務部關于印發《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2年版)》的通知發改體改規〔2022〕397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開展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動態調整的部署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會同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對《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0年版)》開展全面修訂,形成《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2年版)》(以下簡稱《清單(2022年版)》),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印發?,F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一、嚴格落實“全國一張清單”管理要求。堅決維護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的統一性、嚴肅性和權威性,確?!耙粏伪M列、單外無單”。按照黨中央、國務院要求編制的涉及行業性、領域性、區域性等方面,需要用負面清單管理思路或管理模式出臺相關措施的,應納入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已經納入的,各有關部門要做好對地方細化措施的監督指導,確保符合“全國一張清單”管理要求。各地區各部門不得自行發布市場準入性質的負面清單。二、切實履行政府監管責任。各地區各部門要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嚴格落實法律法規和“三定”規定明確的監管職責,對法律法規和“三定”規定未明確監管職責的,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全面夯實監管責任。要落實放管結合、并重要求,堅決糾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等問題,防止出現監管真空。要健全監管規則,創新監管方式,實現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全領域監管,提高監管的精準性有效性。要強化反壟斷監管,防止資本無序擴張、野蠻生長、違規炒作,沖擊經濟社會發展秩序。要進一步健全完善與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相適應的準入機制、審批機制、社會信用體系和激勵懲戒機制、商事登記制度等,系統集成、協同高效地推進市場準入制度改革工作。三、建立違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案例歸集和通報制度。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按照“一案一核查、一案一通報”原則,對違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情況進行歸集排查,按季度對違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的典型案例情況進行通報,有關情況納入全國城市信用狀況動態監測,并在國家發展改革委門戶網站和“信用中國”網站向社會公布。對于性質嚴重案例及相關情況,實行點對點通報約談。四、深入開展市場準入效能評估試點。進一步完善市場準入效能評估指標體系,將違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案例歸集情況、督辦協調機制建立運行和整改效果作為評估重要內容。注重將信息技術作為重要工作手段,開展效能評估信息化平臺建設,探索效能評估結果應用。五、扎實做好清單落地實施工作。對清單所列事項,各地區各部門要持續優化管理方式,嚴格規范審批行為,優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正確高效地履行職責。清單之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不得違規另設市場準入行政審批。對于需提請修改相關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的措施,各地區各部門要盡快按法定程序辦理,并做好相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立改廢”工作?!肚鍐危?022年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20年12月10日發布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0年版)》(發改體改規〔2020〕1880號)同時廢止。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會同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部署要求,扎實做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組織實施工作。清單實施中的重大情況及時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2022年3月12日鏈接:關于印發《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2年版)》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 | 2022/03/28
農業農村部關于推進農業經營主體信貸直通車常態化服務的通知
農業農村部關于推進農業經營主體信貸直通車常態化服務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農業農村(農牧)、畜牧獸醫、農墾、漁業廳(局、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用好“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形成的良好機制的重要部署,落實人民銀行、農業農村部、銀保監會等六部門《關于金融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意見》有關要求,深入推進農村金融服務創新,農業農村部將推進農業經營主體信貸直通車常態化服務,持續完善“政銀擔”合作,進一步強化農業經營主體信貸支撐?,F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按照黨史學習教育領導小組“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部署要求,2021年農業農村部組織開展了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貸直通車(以下簡稱“信貸直通車”)活動,打造“主體直報需求、農擔公司提供擔保、銀行信貸支持”直通車服務模式,為破解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難、融資貴難題探索了有效路徑,獲得了各方普遍歡迎。在總結經驗基礎上,適時將這一創新服務由階段性活動轉為常態化推進,是持續深化黨史學習教育成果,積極主動為農業經營主體辦實事、辦好事的務實舉措,是完善農村金融供給機制的創新舉措,將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有效金融支撐。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切實將信貸直通車作為一項重要民生工程,作為金融支農的一項重要工作抓手,凝心聚力推進,務求取得實效,將信貸直通車打造成為農業經營主體想得到、看得見、用得著、靠得住的農村金融服務平臺。二、優化信貸直通車服務,拓寬政策覆蓋面(一)拓展支持對象。以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為主,逐步覆蓋高素質農民、種養大戶、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農業企業(含國有農場)等各類農業經營主體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二)優化信貸直通車產品。信貸直通車服務聚焦支持農業生產及與農業生產直接相關的產業融合項目,包括糧食和大豆油料等重要農產品生產,以及農業社會化服務、農田建設、種業振興、農業綠色發展、休閑農業、農業科創、農產品出口、農產品產地市場發展等。重點支持10萬-300萬元額度的適度規模經營貸款需求,對種業企業等農業科創企業支持的貸款規??蛇m度提高至單筆不超過1000萬元的水平。(三)完善基本流程。健全“主體直報需求、農擔公司提供擔保、銀行信貸支持”模式,完善“主體掃二維碼申請(附后)、直通車平臺自動核驗、農擔公司審查核保、銀行機構審核授信、反饋信貸服務信息”的流程。向各金融機構開放信貸直通車平臺接入口,提供農業經營主體信息核驗和數據共享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地方與合作銀行開發專項產品、優化服務流程、創新信貸模式,直接為各類主體提供信貸直通車服務。三、加大宣傳推廣力度,擴大政策知曉度(一)創新開展宣傳推廣。建立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與農擔公司、金融機構聯動宣傳推廣機制,通過組織動員部署、納入培訓課程、進村入戶宣傳等多種方式,充分調動鄉村基層干部、金融機構縣鄉分支機構及網點人員等力量,開展下沉服務,指導有信貸需求的農業經營主體掃描二維碼提出貸款申請。(二)匯聚主體信貸需求。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探索建立農業經營主體信貸需求名單制,梳理各類示范主體名錄,納入信貸直通車平臺服務范圍。有條件的地方可主動提前開展農業經營主體信貸需求摸底調查,分析需求特點,有針對性地組織對接信貸服務產品。(三)強化重點領域專項服務。結合農時季節,創新開展金融支持春耕備耕、“三夏”、秋冬種等專項行動。結合農業農村中心工作,開展高素質農民專項信貸服務、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專項行動、休閑農業專項行動、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專項行動、農業生產“三品一標”專項行動等,加大對玉米大豆帶狀復合種植、農業產業融合發展、生豬牛羊等重要畜產品穩產保供、農機購買應用等重點工作的支持。鼓勵各地將已經開展的各類信貸支農活動,納入信貸直通車工作統籌部署推進。鼓勵各地因地制宜開展具有地方特色和符合當地產業發展需求的金融支農專項行動。四、規范開展信息核驗共享,提升服務精準度(一)開展信息核驗。依托信貸直通車平臺,連接全國家庭農場名錄系統、高素質農民數據庫、全國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平臺、鄉村產業監測系統、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開展農業經營主體身份真實性、資金需求規模合理性、資金用途合規性核驗。探索建立農業農村部門篩查機制,對重點支持產業和農業經營主體的信貸需求在信息篩查的基礎上予以推薦。(二)建立農業生產經營信息庫。以農村土地承包數據、農業補貼數據、農業保險數據、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和信用信息數據、農業遙感數據等農業農村大數據為基礎,整合相關涉農政務數據庫,逐步建立健全農業經營主體生產經營信息庫。鼓勵金融機構按照“代建代管、共享共用、可用不可見”模式,參與信息庫建設,加快實現數據共享增信。(三)開展農業經營主體輔導服務。將信貸直通車作為開展農民合作社規范提升行動、家庭農場培育計劃、高素質農民培育行動等活動的支持措施。鼓勵探索為農業經營主體提供公益性的財務制度優化服務,幫助提高財務透明度、可信度和規范性,提升金融服務基礎條件。強化對核驗未通過主體的輔導服務,引導金融機構對成長性較好但未獲授信的農業經營主體精準開展融智服務。五、統籌開展授信服務,增強信貸產品可得性(一)強化農業信貸擔保服務。探索農業經營主體信貸申請統籌派單、自主點單等服務模式,具體由省級農業農村部門商農擔公司、合作銀行確定并報農業農村部備案。支持各省級農擔公司將農擔業務與信貸直通車融合推進。支持農擔公司建立農業經營主體服務白名單。(二)做好銀行信貸服務。建立重點支撐銀行制度,各?。ㄗ灾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重點支撐銀行數量原則上不少于6家,其中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等六家大型銀行不少于3家。原試點合作銀行優先納入重點支撐銀行范圍。年度內,重點支撐銀行在信貸直通車的授信業務中占比原則上不低于60%,其中,六家大型銀行不低于30%。重點支撐銀行名單由省級農業農村部門商有關金融機構確定后,報農業農村部備案。(三)開發專屬金融服務產品。鼓勵金融機構結合農業經營主體信貸需求特點,開發專項信貸產品,提升信貸產品適配性、精準性。鼓勵和支持金融機構應用推廣“農業農村大數據+金融”模式,開發線上信貸產品,做到隨用隨貸、隨借隨還。鼓勵發放免抵押、免擔保的信用貸款。鼓勵探索“農業保險+信貸”模式,強化對參加農業保險農戶的支持,引導更多信貸資金投向種養環節。(四)持續提升業務辦理效率。要指導金融機構充分考慮農業貸款時效性強的特點,優化服務流程,開通綠色通道,加快業務辦理,提升辦理效率。強化督促指導,探索建立限時辦結制度,明確各類信貸業務辦結時限,做到專人負責、見申即辦、應貸快貸,提升農業經營主體對信貸服務的獲得感。六、準確及時反饋授信信息,切實強化風險控制(一)反饋信貸信息。要指導金融機構通過信貸直通車及時反饋信貸服務情況。要強化貸后管理,掌握信貸資金發放、使用和歸還等情況,確保農業經營主體所獲貸款資金主要用于生產經營,有效防范資金挪用以及逾期風險。(二)強化激勵約束。對于按時還清且無逾期記錄的信貸直通車用戶,鼓勵金融機構在其再次申請信貸并獲得授信時,對農業經營主體實際承擔的利率或擔保費率予以適當優惠。探索聯合開展失信懲戒,支持依法合規、積極穩妥做好貸款風險防控、清收處置等工作。(三)探索建立風險補償制度。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探索建立信貸直通車風險補償機制,對實際發生的不良貸款予以補償,筑牢金融風險防火墻。已經建立信貸風險補償制度的,要將信貸直通車納入支持范圍。對農業經營主體首貸、信用貸款,予以重點支持。七、加強組織領導,構建齊抓共推工作格局(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聯合農擔公司、重點支撐銀行等,建立信貸直通車專項工作小組,加強工作協調,搭建專班、安排專人、明確專責、強化培訓,保障信貸直通車工作高質量推進。做好政策協調,推動產業政策、財政政策、金融政策協同支農。(二)優化系統直連。加快推進信貸直通車系統與各省級農擔公司、相關合作銀行及有關部門涉農業務系統以應用程序編程接口(API)方式進行直連,在強化數據信息安全的基礎上實現互通共享增信,助力金融機構提升為農業經營主體精準“畫像”水平。(三)建立完善調度評價機制。堅持“日統計、周調度、月通報”制度,及時掌握信貸申請、辦理進展情況,持續強化調度督促。鼓勵各地將信貸直通車工作納入工作考核范圍,壓實責任。鼓勵金融機構完善績效評價制度,將支持信貸直通車工作納入分支機構和領導班子考核。探索開展信貸直通車金融服務評價,建立對服務模式、重點支撐銀行的動態調整優化機制。探索建立信貸直通車市場化運營機制,提高服務效率,提升服務水平。農業經營主體信貸直通車入口鏈接地址:1.中國政府網:“服務”板塊/“主題服務”欄目/“就業創業”條目,http://www.gov.cn/fuwu/zt/jycy/index.htm2.農業農村部官網:首頁左側“飄窗”,http://moa.gov.cn3.直報系統:http://xnzb.org.cn/xdztc/src/ztc/login.html4.信貸直通車申請二維碼:農業農村部2022年2月28日
農業農村部網站 | 2022/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