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各設區市、韓城市、楊凌示范區信用體系建設主管部門,有關行業協會商會、信用服務機構:
《陜西省社會信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2021年11月26日經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稐l例》的頒布實施對提升我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法治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依法推動我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加快打造“信用陜西”具有重要意義。為幫助廣大干部群眾學習領會《條例》的立法精神,把握實質要義,營造“學條例、用條例、守條例”的濃厚社會氛圍,現就全省學習宣傳貫徹《條例》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提高社會信用水平,維護信用主體合法權益,創新社會治理機制,優化營商環境,推動《條例》和信用法治意識的全面普及,營造“知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良好社會氛圍。
二、工作任務
(一)舉辦信用建設成果集中展示活動
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各市(區)根據各自職責以《條例》的頒布實施為契機,以“信用賦能 助力陜西高質量發展”為主題,采用新聞發布會、專家解讀、媒體報道、案例發布、網站專題等形式圍繞本行業、本領域、本地區“十三五”期間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成果和“十四五”建設重點進行全方位展示。(二季度完成)
(二)召開全省《條例》宣貫培訓會
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編寫《條例》解讀教材,就《條例》內容及相關情況作全面解讀,并根據情況分層級舉行《條例》宣貫培訓會;各成員單位根據履職需要在系統內部開展《條例》宣貫培訓;各市(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主管部門結合實際組織開展轄區內不同層次的《條例》宣貫培訓;上述活動均不少于2次。有關行業協會商會、信用服務機構等可結合實際針對會員企業、服務對象、企業職工開展《條例》宣貫培訓。具體培訓由各成員單位、市(區)等自行組織,省發展改革委根據需要安排調度師資及教材。(二季度完成)
(三)舉辦全省信用建設高質量發展巡回宣講活動
由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組織省級信用建設宣講團成員,在相關重點領域行業管理部門及各市(區)開展為期三個月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巡回宣講活動。各成員單位、各市(區)、行業協會商會、信用服務機構也可根據需要聯系省級宣講團,針對行業內、轄區內、會員企業、服務對象開展信用建設宣講活動。(三季度完成)
(四)充分利用重大活動開展《條例》宣傳
各成員單位、各市(區)要利用好“6·14信用記錄關愛日”“12·4全國法制宣傳日”“誠信興商宣傳月”等大活動契機,積極組織開展《條例》“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社區”等宣傳活動。相關解讀教材、宣傳視頻、宣傳手冊、宣傳物料等由省發展改革委根據需要提供。(年內持續推進)
(五)集中開展網絡線上宣傳活動
利用好“信用中國”省內網站群,開設《條例》網絡專題解讀頁面,及時更新相關信息。廣泛發動各類媒體針對《條例》開展線上宣傳活動,借助微博、微信、微視頻客戶端等途徑,采取動漫、海報、H5、有獎知識競答、網絡互動等形式開展豐富多樣、通俗易懂的宣傳解讀。(二、三季度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保障。各市(區)要高度重視,按照《條例》的要求,督促各縣(區)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組織機構,制定本地區《條例》宣貫工作方案,強化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有序抓好工作落實,努力形成全省上下認真學習《條例》、廣泛宣傳《條例》、全面貫徹《條例》的良好局面。
(二)加強行業宣傳。各成員單位要按照歸口管理原則,積極對接國家部委,按照《條例》的要求細化聯合獎懲名單認定標準,并結合《條例》的宣貫工作,針對不同行業和公務員、律師、教師、金融機構從業者等重點目標人群,圍繞《條例》中信用信息管理與使用、信用承諾制度、信用分級分類監管、信用激勵與約束、信用主體權益保護、信用環境建設等分類重點宣傳。
(三)注重工作實效。各成員單位、各市(區)要發揚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扎實開展宣傳、培訓工作,及時宣傳報道本行業、本領域、本地區工作動態和典型做法。請于10月31日前將本行業、本領域、本地區《條例》宣貫總體情況報送省發展改革委。
(四)嚴格督促指導。各成員單位、各市(區)要按照歸口、屬地原則,加強對《條例》宣傳培訓和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指導。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將《條例》宣貫情況納入年底督查,并對表現優秀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聯系人:郭元(宣傳培訓)029-63913209
崔榮(信息報送)029-63918217
傳真:029-63913206
陜西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聯席會議辦公室(代章)
2022年4月24日